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19年9月10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
安徽宇航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凤阳大庙石英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安徽宇航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总占地面积59363m2,拟投资15000万元,新建办公楼、生产车间、水洗砂库、浓缩池、循环水池、成品库、原料库、尾矿库,并购置设备建设湿法石英砂生产线、石英砂烘干生产线、硅微粉生产线和制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精制石英砂40万吨,烘干砂60万吨,硅微粉10万吨,铸造砂20万吨的生产规模。 |
公众参与情况 |
9月4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