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116号)》相关要求,重点企业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现将2018年安徽凤阳毛山硫金矿有限公司和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中家山)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凤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6日